大余县2018年选聘高中和特教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和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教育名县创建的顺利进行,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我县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1.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湖南师大、福建师大、江西师大和赣南师大等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岗位条件 (1)专业条件 ①教育部与省重点共建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不含电子商务岗位),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资格条件 ①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非师范类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但一经聘用,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③特教岗位毕业生放宽至具有教师资格证(若是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报名时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且在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或违纪的;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的; (7)现役军人; (8)大余县在编在岗教师; (9)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选聘岗位 总计35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8年选聘高中和特教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