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报请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6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7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五)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提供以上相关证明,但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拟聘用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聘证明的,视同单位同意报考)。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及全日制硕士人员仅需参加面试考核,护理人员岗位需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考核,其余岗位则需参加笔试及面试考核。 各岗位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各岗位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表(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1月15日至19日。 2、报名方式:应聘护理人员必须到医院人事科(行政楼505室)现场报名;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可现场报名或将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发至我院人员招聘专用邮箱(gzsfybjyzp@163.com)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学历+本人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登录市卫生计生委、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执业证或资格证(执业医师成绩通过证明)、相关业绩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传扫描件);岗位条件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之前通过邮箱或微信发送过简历者也还要再次提供全部报名材料。若提供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我院将在1月22日至24日期间对考生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经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赣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5、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1月25日至26日期间登录发送报名表的考生本人邮箱打印准考证或到人事科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考试。 6、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还需打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资格审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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