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试教 1、试教对象的确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入围试教,本科毕业生按必修科目平均成绩(免试科目不计入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对象,如最后一名试教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试教。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试教人员按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 2、试教方式:上微型课。微型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 3、试教时间、地点详见试教通知单:请考生试教当天上午8:00以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能按时赶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试教入围人员名单及试教通知单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处公布发放。请考生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5点到到现场资格审查处领取试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试教结東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对象,在现场资格审查处公布拟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合格后并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必修科目平均成绩和试教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试教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低、所获荣誉高低、所获荣誉数量多少排列名次。待2018年7月拟聘对象正式毕业后,凭本人大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进入考察环节,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相产材料,将取消其考察资格和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整个考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邵阳县教有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邵阳县教育局网站(http:/ww.edu.syX.goV.cn)上公示。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邵阳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二)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应聘者提供的各项证件、证书、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四)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1、中共邵阳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39-6833712 2、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9-6801216 (五)考试咨询电话:邵阳县教育局政工股 0739-6827387
相关推荐:2018年1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