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 上午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上午10: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5日9:00后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成绩。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优秀退役士兵需提供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相关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再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体能测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 1、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2500元/月(未扣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4-6611012(市公安局) 0554-6611113(市公安局) 考务技术电话: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下载: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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