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丰顺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8年1月17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本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同时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考前请认真参阅《2017年丰顺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见附件3)。 报名表上应填写报考的岗位代码及序号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6日、17日共三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西市路79号(丰顺县卫计局三楼),咨询电话:0753-6619211; 4、领取笔试准考证:2018年1月25日凭考生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