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其中,公安特勤、交警协勤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笔试 内容: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春高新人才网通知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上述内容。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报考法院的应聘者须进行心理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组织。在新区人社局统一指导、监督下,各用人单位聘请专家成立面试组,具体负责面试组织工作。 特别说明:因受网络软件系统限制,考生的笔试成绩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询问,用人单位只负责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及相关内容。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只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相关事宜,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询问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应聘单位工作。公安新区分局特勤、高新区法院司法辅警人员工资标准2800元/月;食药监新区分局、高新区国税局、高新区地税局、交警新区大队人员及高新区法院审判辅助、会计、司法综合人员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新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年度绩效奖金。各岗位工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实行浮动。 被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在长春新区范围内,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新文化报》、《长春日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27、81335549。监督举报电话:0431- 8133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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