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 1. 确定复试名单。2018年1月16日前,我县对初选对象的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审阅,筛选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时间。2018年1月底前,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4.复试方式(最终以复试通知为准)。采用学科试教+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复试成绩两项总分共100分,其中学科试教占60分,综合面试占40分。 ⑴学科试教(60分) 每人进行一个课时内容的学科试教,试教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关内容。音乐、美术等艺术类岗位的考生在试教过程中要有现场演唱或简笔画环节。每人试教一个课时和接受学科知识面试。试教前一天的上午11:00前,应聘者到横县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到,当天上午11:00统一抽签确定试教课题。 ⑵综合面试(40分) 乡(镇)中小学的岗位由相关乡(镇)中心学校组织面试考官组进行综合面试;县直学校的岗位由学校组组织面试考官组进行综合面试。 (四) 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确定初步聘用人选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 1.按同一岗位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复试成绩为应聘人员的学科试教和综合面试所得分之和,同一岗位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初聘人选。 2.通过调剂方式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为确保招聘到更多优秀人才,满足招聘岗位需求,对服从岗位调剂且未能按岗位复试成绩高低确定为初步聘用人选的考生,在条件相符的空缺岗位中进行调剂,通过调剂方式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的初步聘用人选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由县教育局、人社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聘用。 2018年8月,经县人社部门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办理入编手续,签订服务年限最少三年的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五、其他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横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或将应聘材料发送至人事股邮箱进行报名。 招聘办公室设在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邓老师、玉老师、黄老师、张老师、韦老师,联系电话: 0771-7222898、7223518、708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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