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按有关规定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玉林人事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市卫计局、人社局、编委办及部分招聘单位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3.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生源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经请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全部进入面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如下: (1)普通高校2017届未就业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择优确定。 (2)报考需要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岗位者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学历、学位相同时,职称高者优先;学历、学位、职称均相同时,以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经历时间长短确定,长者优先。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有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经历者需提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标准的1吋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4.面试。招聘工作组组织面试。面试由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5.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由招聘单位及市卫计局与应试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 6.考核。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及市卫计局通过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政审方式对进行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7.体检。体检由市卫计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卫计局组织安排到同级或者上一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8.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市卫计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由市卫计局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岗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招聘单位凭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和人员名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登记备案手续,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6220899(市卫计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6238669(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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