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专业、招聘岗位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详情请到招聘现场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7年12月中下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派出招聘宣传员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招聘宣讲。到相关院校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用人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须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管理办法,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全部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除以上第5点以外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特教类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经招聘现场面试、笔试后达到录用条件的,双方商谈同意后可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7.“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海波 18907790*** 梁晶晶 18077956*** 宁 和 15607792*** 3200920 网 址:http://www.bhedu.com.cn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可关注 邮 箱:bhjyjrcb@163.com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 编:536000 (备注:请其他院校毕业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到广西师范大学参加应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