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入围面试,本科毕业生按照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选修科目不计入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按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备课时间5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月13日,已报名参加面试人员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2:30-5:30到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参加面试人员数与引进人才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选择受聘学校 按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选择受聘学校入围对象;入围对象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受聘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入围对象中如有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除新邵一中、新邵八中外,其他学校可在该科目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与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不再递补。 5.考核 根据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情况向所在学校发出调档函,新邵县教育局、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组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核前须交验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 6.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职位一律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并通过公示的人员,失信放弃受聘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否则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相关优惠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工作补贴,按年度发放,直至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守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党发〔2017〕14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 肖 颖(新邵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黄小球(县纪委派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组长)
相关推荐:2017年12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