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3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等媒体统一发布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00:00—12月14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考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应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党委系统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招(选)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政府系统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招(选)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归口分别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市级事业单位选聘和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应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应在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08:00— 12月17日18:00。 4.笔试开考比例。公开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面向残疾人、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可放宽至2:1;遴选选聘特殊行业或紧缺专业的,经延安市公开遴选选聘和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可放宽到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招考计划。对于因取消职(岗)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岗)位,对不改报或不适合报考职(岗)位的退还所交报考费用。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08:00—12月17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考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考人员于2018年元月2日08:00—元月5日18: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招录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五)笔试 1.本次遴选选聘和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内容。 2.时间和地点:笔试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预计分两场进行,2018年元月6日上午09:00—11:00,报考各县区和乡镇(社区)岗位人员进行笔试。2018年元月7日上午09:00—11:00,报考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市级事业单位选(招)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半个月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聘人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公开招聘岗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报考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审核表》(附件6);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审核表》(附件7)。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职(岗)位需求确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对以下情形导致遴选选聘和招聘职(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职(岗)位空缺的。 2.公示期满后,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公布遴选选聘和招聘确认人员名单。遴选选聘确认人员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办理人事调配、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认人员按归口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确认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人事手续,享受本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遴选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到乡镇基层工作人员限制基层服务年限,基层服务年限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延人社发〔2017〕11号)规定执行。被遴选选聘和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遴选选聘和招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