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报名人数未达184人,不组织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考核聘用。 (二)加分条件:对在丘北县各卫生计生单位、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临时聘用人员工作至今满1年及以上(2016年11月28日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给予加2分。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统一在丘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工作由县卫计局采取面谈及复查资格条件的方式,重点对拟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要核实拟招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七、选岗 考生报名超过184人时,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按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出现成绩并列时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选岗;报名考生未满184人时,由县卫计局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及其拟就业意向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多于计划岗位数的按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不服从安排及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选岗后,由各乡镇卫生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500元(含农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在县卫计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点击下载>>> 2017年丘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docx
丘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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