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审 由区公安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含对应聘人员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的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个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参加辅警人员统一培训。 十、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参加新招录辅警人员培训。 (二)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派遣到区公安分局工作,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试用期后,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所录用辅警人员档案进行调档管理。 (三)合格人员录用后初入职每月工资、补助等待遇:文职辅警2650-2850元,勤务辅警2450-2650元,以上待遇均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食宿自理。聘用后的薪酬调整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等级管理工作规定》和《警务辅助人员“三等九级”薪酬制度》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辅警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贝思特公司2017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贝思特公司2017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派往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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