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体检、聘用 (一)综合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因综合考核人选不合适,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二)体检。依据招聘职位人数,按考核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将在第三方自治区级医院进行。 (三)聘用。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办理入编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宜 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http:// www.gxlthospital.com)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2-3130024;监督电话:0772-2132003。
1.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
2017年9月22日
◆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南各职位报名人数统计及分析【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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