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社保员”应提供就业局出具的服务满2年、是否称职和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综合管理类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摄像记者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