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具体承办,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有关事宜 面试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556-7849317 0556-7821270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7821887 附件:1.2017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2.2017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表样) 3.2017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表样) 附件下载.rar
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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