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新田县网格管理中心等34家单位119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一:《2016年新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6年10月20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全日制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所取的学历。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新田县委党校(新汽车站旁) (三)报名程序 考生填报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及岗位所需的户籍证、资格证、大学生村官证、退伍士兵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分组资格审查--交费--上交报名表、摄相。 (四)交费 考试考务费50元/人。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试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五)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先咨询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上报省人事考试诚信系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专业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