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阳朔县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15个职位招聘30名乡(镇)城建管理监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阳朔县2015年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9月30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阳朔县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名地点,阳朔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荆凤路(阳朔县交警大队往前100米),联系电话:0773—8822095.联系人:陈继桥。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阳朔县2015年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和复印件各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阳朔县2015年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考人员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阳朔县2015年乡(镇)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阳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公共面试。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