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长寿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1日。 7.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892765)。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等级证书,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4)。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5:00时,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委托领取须出具委托书、报考人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