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白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工作人员4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通过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资格 1、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0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内(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50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详见附件2);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2、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生源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不同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与社会人员的年龄要求相同。 3、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4、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本公告中所指学历、学位,如无注明,均指国民教育系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9时至2015年10月19日17时。报考者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考者报名信息经计算机自动初审符合要求的,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自10月29日9时开始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白云区卫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代码请查阅《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2012年颁布的均可)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 (1)内容:①医学相关专业: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②其他专业: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白云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报考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免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