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4日至1997年9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铜川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布的要求为准。 5.全日制大专学历的考生限铜川市户籍、铜川市生源。落户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以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截止2015年9月24日未解除各类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高一层学历或双学位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名)。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参加2015年铜川市各类招录(聘)体检合格人员、正在公示期内人员和公示期满等待办理录(聘)用手续人员。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9月25日—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正常受理报名) 2.地点: ①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报名地点: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2号302室) 联系电话:0919—3185934 联系人:苏老师 ②铜川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报名地点: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19室 联系电话:0919—2189579 联系人:刘新安 3.须提供的资料: ①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2015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一寸照片两张(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岗位有执业医师证、职称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加盖公章); ⑦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一份; ⑧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岗位有户籍和生源地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一份,要求户籍的落户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前。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严肃处理。 6.逾期不受理报名。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为主。同时,受理考生委托亲友携带资料报名或本人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考生本人要对提供资料及相关信息负诚信责任,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考试资格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准考证领取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0月13日—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