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涉及7家事业单位,共23个岗位招聘4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㈠、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 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㈢、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㈣、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㈤、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且档案关系在京;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随军家属应符合随军政策。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查资格、报名的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一层大厅(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院内) 3、报名须持材料: ⑴、《报名表》(见附件2),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本人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1张; ⑹、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⑺、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㈡、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统一在石景山区卫生信息网(http://sjshb.bjsjs.gov.cn)进行公布。 1、笔试: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心理测试与综合笔试。心理测试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聘用参考。笔试及格线为60分。 ⑴、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 ⑵、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⑴、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面试及格线为60分。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 ㈣、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统一在北京。石景山(http://www.bjsjs.gov.cn)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㈤、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㈠、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 ㈡、应聘人员未参加心理测试的; ㈢、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㈣、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㈤、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㈥、未在规定时限内未报到的。 附件: 1、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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