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区)、市直部门申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公开招聘2015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9日至1997年9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不含大学生村官和西部志愿者);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招聘岗位一览表。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需询问,请直接与招聘县(区)或市直招聘单位联系,由其负责答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9日08:00――22日18:00。9月2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 http://114.112.55.118:8060/ak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情况将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4、资格初审。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19日09:00-- 23日18:00。 5、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于9月2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收费参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 6、网上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9月25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安康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逾期无法补打,责任自负。 7、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10月14日至16日24:00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管。 8、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岗位,将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10月17日9时-11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参照使用《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方式。符合《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报名缴费确认的,应于9月24日至9月25日向市人社局(地址:市政府前办公楼一楼114号)申请加分,并提供本人毕业证、退伍证、自主就业协议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三等功以上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0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市政府门户网查询。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示,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应聘人数少于聘用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