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人;财会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其余事业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yxrsj.com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在编制内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各单位招聘岗位名额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盐源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报考者须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2.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各种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文件、证明的,不得报名。 3.招聘对象范围、学历、专业条件、执业准入资格等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4.年龄: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9月1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委培、定向培养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