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岚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吕梁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岚县部分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岚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岚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未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技能条件和执业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见岗位需求表)。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 四、招聘程序 1、拟定招聘方案。 2、发布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 4、资格审查。 5、组织笔试。 6、资格复审。 7、组织面试。 8、组织体检。 9、组织考核。 10、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11、办理聘用手续。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岚县政府网、岚县电视台、岚县人民广场电子屏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