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连州市城监大队委托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城监协管员,新聘用人员将分配到城监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连州市户籍,政治可靠,无前科劣迹、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纹身,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连州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 CM以上; 7、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外勤协管员40名(男性),城市管理外、内勤协管员10名(女性)。 四、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6日 五、招聘程序 1、招聘方式 由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人才,城监大队向金桥公司租用人才,服务费由连州市财政拨款支付。 2、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分值为100分; (2)具体步骤:由金桥公司负责笔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和用工需求由城监大队派人负责面试,金桥公司负责办理派遣人员的所有用工手续。 3、聘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经面试合格后,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并与连州市金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全部由市财政负担,月工资为1950元(包括个人养老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连州市金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其他 (1)退伍军人总成绩可加10分; (2)有摩托车驾驶证E、D的加1分,有汽车驾驶证C1以上的加2分。 上述内容今后如有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 6637733、6669108
连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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