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湖南长沙学院公开招聘(选调)教学、管理人员简章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学院需增补的62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133万元,图书馆藏书129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院、部),38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辅导员或高校班主任工作经验者,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时,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年龄须45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须40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和博士须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 4、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长沙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选调)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6、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15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未经教育部认证的不得参加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选调)教学、管理人员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