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21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加强娄星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的原则; 3、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与资格要求(详情见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1、临床医疗岗位:10人; 2、护理岗位:9人; 3、检验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详情见附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的、因犯错误曾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