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及县委有关文件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014年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数经市、县编制部门核准为100名,具体职位信息见《道县2014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明细表》。 三、考录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实施方案通过后,制定招聘公告,公告将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及市人社局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县卫生局网站、道县政府网、县电视台公告7个工作日(2014年8月15至8月25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现场照相,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提供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暂未取得证书者提供主管部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3、报名条件:报名者需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组织、人社、卫生部门备案认可、已经临时聘用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相应岗位时,年龄可放宽到40岁(需单位提供工作证明)。本县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正式职工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