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2014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民中、二中、三中、职中、镇中)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县城中学教育发展需要,经局班子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遴选98名在职教师到我县民中、二中、三中、职中及镇中工作。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遴选学校)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高(职)中、初中教师9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0人,管理岗位8人(详见《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为高级、中级或初级,调入后由遴选单位根据缺岗情况择优聘任。 (二)遴选岗位 详见《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民中、二中、三中、职中、镇中遴选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特岗教师未接转的不能报考,新招聘的教师必须满三年教龄;三中原高中教师可参加民中、二中、职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条件见《面试方案》。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笔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教育局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天柱县教育局网站、天柱县电视台及面向本县中小学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遴选学校。 3、报名要求: (1)填写《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天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职位表所要求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凡报考人员需经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4)收取面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时由遴选学校收取)。收取笔试费每人10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由教育局收取)。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学校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学校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将考生材料对照遴选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或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方式方法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职位。考试方式方法将采取面试、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六、面试、笔试和考核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面试以上课形式进行,每节课不超过2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教师面试以结构化形式进行。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遴选学校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在“天柱县教育网”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20日。2014年8月17日18:00前到遴选学校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笔试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参加笔试,不足3人报考的职位面试成绩及格的直接进入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2014年8月23日18:00前到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设在凤城三小。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100分计。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卷面分乘以30%)。 考试成绩在“天柱县教育局网”、“天柱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天柱县教育局一楼橱窗公示。 (三)考核 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核细则,由遴选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道德品质及两年来获奖、年度考核等次、教学成绩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考核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29日。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1、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10%。即: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30%+考核成绩×10%。 面试、笔试、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和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聘用审批 经面试、笔试、考核合格之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天柱县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详细住址,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事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7522470(天柱县教育局办公室) 0855-7529768(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办公室) 0855-7523576(天柱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5-7524163(天柱县教育局纪检组办公室) 附: 天柱县2014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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