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2014年“5511”人才引进工程事业单位其他岗位、医卫类岗位第-批体检工作已经结束,在体检时,有部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按时参加体检,根据《招聘公告》及《体检公告》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同时对因部分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而空出的岗位进行递补,现将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递补人员:
二、 体检时间: 2014年8月3日上午7:30,迟到者(超过8:00)或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寸(或二寸)免冠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2、考生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统一在湘乡市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健康北路23号,湘乡市人社局二院)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约450元/人)。 联系电话:0731-56772368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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