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7月23日—7月3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八纬路交口天津音乐学院(300171) 电话:022-24160045 联系人:于维平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天津音乐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