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测站是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3年5月。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遴选4名环境监测站事业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名额 共4名,具体职位和条件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14年公开遴选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在四川省范围内工作,且符合职位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在四川省范围内工作,符合职位条件,并已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工勤人员除外)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身份转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个人年度考核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8月2日、8月3日除外) 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94号,电话:0833-2448353)。 (二)报名要求:根据公告和职位表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需提供的材料: 1、由本人到现场领取并填写《2014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遴选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或证明聘用和转正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各1份)。若身份为事业人员且截至2014年7月1日尚未转正定级的,暂凭《聘用审批表》确认报考资格;若进入拟调动人员名单,则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凭《转正定级审批表》或相关转正定级文件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不予调动。 4、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 6、由所属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在编在册情况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人社或组织部门同意。证明内容包括: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是否同意报名参考。 未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