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的要求,汕头市妇女联合会根据属下各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共18名。现公告如下: 一、直属各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本次我会共有7个直属事业单位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市儿童福利会、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儿童福利会第一幼儿园、市儿童福利会第二幼儿园、市儿童福利会第三幼儿园、市葵花幼儿园及市委机关托儿所。市儿童福利会暂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属下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如需代报,请代报者携带与报名者证明关系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 7月28日、29日、3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妇联会议室(汕头市海滨路14号人大政协大楼110室) (三)报名程序 1.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须填写《汕头市妇联直属各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保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3张;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时间截止2014年7月28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3.资格审查。由市妇联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妇联办公室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定)。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费收取情况 报名时按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粤费汕行字*850号文)每人收取45元报名费。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