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我市水上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市交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与业务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嘉陵江航道管理段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4、持有内河一类大副适任证书,其航线签注至少包含嘉陵江河口至合川和长江干线重庆至武汉2条及以上航线; 5、年龄应在45 周岁及以下(196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局服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