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的要求,由于部分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需要及时补录人员,现将补录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7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委组织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7月1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1203室 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2842347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