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大学生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项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1号)的有关精神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4]65号)要求,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2014年在静海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在静海县服务期满的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村官)54人和 “三支一扶”大学生12人,共66人,计划从中按80%的比例,为乡镇事业单位和乡镇学校招聘工作人员53人。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2年选聘至2014年在静海县大学生“村官”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2012年招募至2014年在静海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部分具体环节由静海县委组织部、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县纪委、监察局予以监督。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招聘计划等相关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7月14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缴纳考务费和下载准考证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 笔试考务费每名考生90元。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静海县委组织部、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对“村官”和“三支一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