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政策,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招聘到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管理十级职员岗位:1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大局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3、岗位资格条件: 管理十级职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1974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年龄18-45周岁(1969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四)公布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六)拟聘用人选公示和聘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到开设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人秘股。 (三)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3日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1、填写《饶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需带齐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开设的报名点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并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主管部门意见)。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报名、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报名材料复印件予以保密,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内容:审核有关证件。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承办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4、发放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入围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该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不予递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考试试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统一命制。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的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管理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技术岗位:工程造价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的计算:以满分100分计,由命题单位评卷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