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经信委党委研究决定,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遂宁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遴选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为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信息管理、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工业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新能源材料、机械装备、电子信息。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3号楼8楼3815室(市经信委人事培训科,电话2243970)。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参加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领取准考证: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3: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在2014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市经信委人事培训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工作结束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