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办公室综合岗位1个,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延边州户籍,朝鲜族,女,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岗位资格证、秘书职业资格证。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报名(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延边州交通运输局大楼408室)。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可在延边交通信息网(网址:http://www.ybjt.gov.cn),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