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3日 发布网站: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www.fj-n-tax.gov.cn)、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 招聘联系电话:0591-87098854,87098282,87098871。 联系时间:8:00-12:00,15:00-18:00。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1日8:00至2014年7月13日18:00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1.提交网络报考申请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文档。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所有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且必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于7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报名)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通过EMS或其他快递方式邮寄到报考单位进行纸质初审。招聘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36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邮编:350003。招聘单位在收到考生纸质材料后两天内完成报名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审查确认,初审工作将在7月23日前完成(招聘单位未收到考生的纸质材料将认定为审查不合格),请考生及时查看审查情况。 普通话测试、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结果为准。如发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2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招聘过程的多个环节须使用《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普通话口语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税收专业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