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3名。详见《乐昌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的户籍不限(招聘职位另有户籍要求的除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下的限广东户籍(招聘职位另有户籍要求的除外);入户时间计算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前一天(即2014年6月26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