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巡警岗位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应聘临邑县第一中学教师(以下称一中教师)岗位、乡镇普通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应聘乡镇普通管理岗位本科毕业生须具有临邑县常驻户口或临邑生源(须2014年7月1日前取得;父母一方或夫妻一方有临邑县常驻户口的,可以应聘)。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德州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应聘乡镇普通管理定向岗位的,户籍放宽至德州市范围(含各县市区)。 (四)应聘乡镇普通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巡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临邑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且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应聘巡警岗位的人员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外,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条至第七条的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七)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历次招聘中被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 2.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解除的。 5.临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应聘巡警岗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临邑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最终确定的应聘乡镇普通管理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招考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巡警岗位和一中教师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按招考计划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首先登陆“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xrsj.gov.cn/)下载《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应栏目。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考务费40元到现场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应聘一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最迟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并及时送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考生可在录用后持收费发票到单位报销。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巡警岗位的要首先进行现场目测,未通过现场目测者不得报名。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以县公安局发布的《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通知》为准。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临邑县人力资源市场(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楼一楼大厅)。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由县人社局、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能报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前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复审期间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巡警岗位的人员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1)巡警岗位: 笔试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临邑县第五中学 (2)乡镇普通管理岗位和一中教师岗位: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临邑第一中学 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的不同,考试内容分为三类: (1)乡镇普通管理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一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和应用,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等。 (3)巡警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每类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张榜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乡镇普通管理岗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巡警岗位和一中教师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应进入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统一组织。采用百分制计分。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