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招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06号) (3)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局及市中心人民医院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旦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出现1: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1)面试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2014年6月20日下午3:00开始。 (3)面试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保健大楼六楼会议室。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4.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市卫生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卫生局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在取得执业资格准入证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局 201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