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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省平坝县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5-31 15:35考德上教育V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其中:教师33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98名。详见《平坝县201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的专业为煤炭类相关专业(采矿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勘察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山工程技术)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具有煤炭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7日—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中心大厅。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承诺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A4型纸)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要求白底,不收打印照片)4张,《平坝县201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批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26日—27日9: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当日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在报名地点和平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gov.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均由考生自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确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在报名地点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pingba. gov.cn)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已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工作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纪律监督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以及在岗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8.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

9.截止2014年8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档案和有关证书原件的。

10.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公示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平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ba. 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上公布信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工作接受平坝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3—4226315(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3—4864498(平坝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平坝县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平坝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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