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区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部分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性质 本次招用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属非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招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审核确认,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按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办理招用手续。 二、招用人数 具体招用人数见附件1《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用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及人数》。 三、招用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8日后出生),在部队教导队任教练员或在野战部队任班长的士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4月18日后出生),城管驾驶员(需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4年4月18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报考范围:在读全日制普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部队受过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试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待遇 本次招用的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为2000元/月,城管驾驶员岗位(需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另每月增加300元岗位补贴,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工作服装及住宿。就餐由单位统一安排。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5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东营区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北一路与庐山路交汇处向北100米路东)。 具体要求:一是提供相关材料。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区公开招用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城管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二是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招用资格。 六、考试 现场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七、其他 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用网站发布的与招用有关的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招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dyqrs.gov.cn/ 东营区城市管理局网 http://www.dyqcg.gov.cn/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46-8268687; 区城市管理局0546-8216306。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546-8223413 附件:1、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用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及人数; 2、东营区公开招用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4东营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用简章--附件下载 东营区公开招用城市管理协管 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