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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市直属6所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医护人员18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单位及岗位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差额、全额事业单位。有市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中研所附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6个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共187名。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博士研究生考生招聘不占用以上岗位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六)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据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 (一)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5 (四舍五入),未达比例的岗位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名额。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相同或相近岗位。 (二)报名材料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明),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人社局督导。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市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八一广场北200米) 2014年2月19日-20日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参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且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须一致。 (五)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可于2014年1月14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http://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xcz.hrss.gov.cn)查询。 四、考试 考试不设笔试,直接进行能力测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实际操作能力。能力测试成绩为百分制,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博士研究生不考试直接进入考察考核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依据考生测试成绩排序,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博士研究生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按各个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博士研究生按实有体检合格人数安排。 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监察局督导,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专业对应等情况。 七、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等各环节,因考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一律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工作时间从下文之日起算起),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大、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委人才办及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192469 市委人才办 2021031 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2040614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2054260 市卫生局人事科 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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