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61156597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标准,优化结构。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40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教学部门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计划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11月13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教授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联系人及电话见《计划表》。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截止。 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截止。 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请关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信息更新。 (二)考试考核 1、硕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初试 ①应聘教师和教辅岗位的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分值100分。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讲课、说课、答辩、实作考核(教辅岗位人员)、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方式在初试前于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环节,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不低于拟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向学校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和资料。 ②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初试由学院学工部组织。主要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方式、考核范围、时间、地点于初试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取消复试资格, 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不低于拟招聘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 (2)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