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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2013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8家事业单位推出16个岗位,计划招聘22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3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4日(周四)至2013年11月16 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一楼大厅。 4、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工作实绩情况)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由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6、注意事项::①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萧山、余杭区的户籍;②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门(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11月30日 上午 9:00-10:30 《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报考司法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的,笔试加测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测试(即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速录员岗位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60%+技能测试成绩×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