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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供销社所属 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学校创建于1954年。2005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将隶属的三所中职学校整合为新的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 学校拥有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三个校区,面向西北地区招生,集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学历教育为一体,以培养棉花、果品、农资、旅游、财会与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是自治区第四批中职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首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供销商贸教育协作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术鉴定第19号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北培训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分中心,是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协会理事、第一、第二职教园区常务理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供销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供销学校网(http://www.xjgx1954.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4至11月1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中民考民考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4级乙等或HSK8级以上;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供销学校党委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77号,可乘27路、76路、52路、152路、303路、526路、535路、701路、922路等在新疆供销学校或电信中心下车即到)。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李雅娴 联系电话:0991-6656274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供销学校党委办公室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